法律资格证书正在网上申请
发布时间: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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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日前公布。记者从司法部获悉,成绩达到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12月4日前网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考生要在12月16日至30日期间,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考生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要在12月16日至30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要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本年度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身份证件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