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明起网报
发布时间:20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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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记者日前从北京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获悉,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将于明天开始,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完成报名的申请人还要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网上填报时间为9月22日至29日。报名网址为“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根据相关安排,完成网上填报后,申请人员要在10月10日至12日现场递交确认材料。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确认;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校、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进行确认。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按所在高校人事部门的安排进行。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要携带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要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被受理。
9月29日16时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时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10月10日至12日,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同时接受考生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还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陆续公布。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测试,以免耽误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