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明起可申请法律资格
发布时间: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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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明天起可网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拟申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从网上提交。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部门要对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审核,所以考生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
据悉,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所辖县(市、区)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的地方为315分。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要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考生要特别注意,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