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网报 毕业证书要符合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3-06-1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北京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报名时的毕业证书要符合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以及已毕业但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未领取证书的毕业生,可直接报名,但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要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网报时学历选择“2014年应届毕业”。“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高考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高考本科批次录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2014年应届毕业。

  网上报名时还没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7月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尽量在得知准确毕业证编号后填报网上信息,本科类别选择“已毕业或2013年应届毕业”,若毕业证正在办理,证书编号可暂不填写。

  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网络教育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完成全部课程而在报名期限内不能取得毕业学历证明的,也可报名,填报信息时本科类别选择“已毕业或2013年应届毕业”,毕业证书编号可暂不填写,但申请资格时要提交证书原件。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