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蔡文玲)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网上申请将于12月4日结束。
12月4日24时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准考证号、证件号、验证码及密码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申请人有效证件号码要准确填写。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的,公民身份号码应包含18位数字或者17位数字加大写“X”。持有效军官证或士兵证申请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号码应包含文字、字母、数字等字符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申请的,应填写包括字母、数字及括号等字符的信息。
据悉,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自治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放宽地区合格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另外,北京地区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核查分数的考生,要在12月6日(周六、日不办公)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分数核查申请书》,到市司法局办理申请分数核查手续。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了卷一、卷二、卷三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核查后的分数有变更,市司法局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核查后的分数无变化,将在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