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补领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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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蔡文玲) 据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消息,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期间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于5月11日下午14时至17时到北京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