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大纲有三变

发布时间:2009-05-2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正式向社会发布,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主要有三大变化。
  根据国家立法情况调整大纲考核知识点,新颁、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考试大纲。如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列入考核范围;根据《专利法》的修正情况调整了考核知识点。
  相对稳定的部门法理论在今年大纲中出现重大调整,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由传统的“四要件说”,变为“三阶层说”,理论体系下的具体考点、知识点随之变化,与“四要件说”有关的知识点删除,增加了“三阶层说”的考核内容。
  大纲首次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单列成编,并将其置于大纲的首编。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07年成为司法考试重要内容,到今年列为首编,不仅表明司法考试在选拔优秀法律人才的过程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评判标准的重要性,也表明司法行政机关、司法从业人员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实践的重要性。
  作为考试考核及评分依据、考生复习备考必读资料的大纲,由司法部授权法律出版社独家出版。
  (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的详细解读,见本期第14版。)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