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资格考试1月10日前网报

发布时间:2009-12-3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公布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通知。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报,2010年1月10日截止。
  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满足以下3项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另据了解,自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和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考试将于5月22日、23日、29日和30日举行。
(刘海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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