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翻译评审今起报送材料
发布时间: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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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8月1日起接收今年翻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材料。
据了解,由于二、三级英语、法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全国范围举行,翻译系列上述7个语种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将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评审工作不再进行。所以此次职称申报,接受的是上述7个语种之外的其他语种中级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评审材料时间为8月1日至31日,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推荐表》、《个人业务自传》、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第二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评审材料均由各单位职改办、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语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需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任职助理翻译的人员须取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证书;任职翻译的人员须取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