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胡梦蝶)如何缓解体育、艺术纳入中考造成学生和家长培训焦虑的问题?如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意见》明确,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自“双减”以来,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凸显,集中反映在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方面,教育部发文提出指导意见,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权益。
一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刻意对体育、艺术纳入中考政策大力宣传曲解,制造焦虑,使学生和家长被迫裹挟其中,被动参加校外培训,同时给他们增加了负担。各地中考安排体育、艺术等科目,旨在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非为了竞争选拔。对此,《意见》从根源问题上着手,要求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扭转片面追求应试教育倾向,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弱化选拔功能,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同时,《意见》要求,规范并减少面向中小学生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考级活动,各类考级和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测评、招生入学的依据。
在家长关注的培训机构收费时长或金额方面,《意见》强调,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不得晚于21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培训机构收费要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这样可以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同时,教育部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改变校外培训先收费后培训的运营习惯。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此外,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符合培训对象的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