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深化教师轮岗 增加师范类招生计划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宋 迪) 12月2日,市委教育工委等十部门发布《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将深化推进校长交流轮换、普通教师按需轮岗;增加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将师范专业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等。
据悉,本市将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学区、教育集团和城乡学校共同体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深化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按需轮岗;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和工作绩效作为校长职级和教师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评优评先等方面工作必要条件,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
在“双减”背景下,本市还将持续实施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组织全市中学在职在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初中学生提供在线辅导答疑服务。市教委将完善北京市教师管理服务平台门户,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优化、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改革等途径,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
下一步根据实际需要,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将增加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增设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全科型乡村教师。此外,本市还将改革师范专业的招生方式,将师范专业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增加面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环节,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实施方案》明确,中小学教师要落实家访制度,家校联系情况将纳入教师考核。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和教育综合改革,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中小学教师。同时,本市将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优化实施办法和补助标准。
市教委将成立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依托专业力量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研究,加强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促进教师心理健康工作科学化发展。全市将探索建立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咨询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教师心理咨询室,为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规范专业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