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学校要报统招第一志愿
发布时间: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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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获悉,填报中招志愿时,考生报考五类学校和专业要将其填报为第一志愿。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中招统一招生设置8所志愿学校,每所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部分学校(专业)要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考生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
在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区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各招生学校要予以录取。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要将本校高中招收直升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经测试合格后,要将该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报考招收“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要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被该校录取。报考“宏志班”考生要取得该校资格认定,其中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报考手续。报考“宏志班”的考生要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填报。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要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