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义务教育入学 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发布时间:2018-05-1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凡) 顺义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近日公布,顺义区将根据免试、就近原则,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具有顺义区户籍;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顺义区工作、居住,符合在顺义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顺义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初中入学条件为已完成小学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具有顺义区户籍;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台胞子女、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随军子女、华侨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为,小学入学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顺义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依照《2018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下简称“五证”)等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小学入学;初中入学条件为在顺义区小学完成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在外省市小学完成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五证”等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初中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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