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扩大乡村教师补助范围 按距离远近分五类

发布时间:2016-11-2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记者 安京京

  为提高本市乡村教师待遇,切实帮助相关区解决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精准支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市日前发布了《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的补充办法》。办法规定,将扩大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发放范围,补助额度按距离远近从1400元至4000元不等。

市级财政支持学校数量增加93所

  从补充办法中可看出,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范围在之前乡村中小学教师的基础上,拓展到乡村和镇区以及幼儿园教师(即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分类中的“乡村”和“镇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2016年,市级财政重点支持的学校除290所乡村中小学校外,新增93所山区镇区中小学校,即分布在北京市农委划分的82个山区乡镇的镇区中小学校。平原地区的镇区中小学校和乡村及镇区的幼儿园由区级财政支持。

  由相关区教委依据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标准和北京市农委划分的山区乡镇,核准各区当年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及教师岗位总数,报市教委审核。教师轮岗到乡村学校,可享受同等待遇。

补助额度按距离远近分5类

  市教委人事处介绍,市教委根据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距离北京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远近,将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学校划分为5大类,制定差别化的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从1400元至4000元不等。

  市教委将为纳入政策保障范围的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及教师建立电子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将补助资金精准到校到岗,并实施动态管理。各区教委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按时将年度纳入政策保障范围的学校、教师变化情况及相关明细信息报送市教委。

3个层次实行差别化补助

  除了市级层面将补助划分为5档外,相关区教委在各自的额度范围内,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统筹落实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以“距离本区公认的城区中心位置远近”为原则,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同一市级分类学校中区级差别化标准一般不超400元。

  各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在各自的额度范围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落实本校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以“岗位和任教年限不同”等为原则,研究制定统一的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差值一般不超过本校平均额度的5%。

  2016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从9月1日开始发放。

 

2016年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市级)

 

2016年北京市82个山区乡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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