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科实践课时不少于10%

发布时间:2015-08-0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市教委日前针对《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回应称,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劳动教育,并在中小学学科教学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中融入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从9月新学年开始,每学科实践活动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0%。

  市教委7月1日印发并于7月31日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中第十二条明确提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必修课,包括学科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旨在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综合培养人文、科学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要让学生有适当的劳动体验,通过出出力、流流汗,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这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相一致。该计划还明确规定从一年级至八年级各学科实践活动具体安排,特别是新学期开始,各个学科平均会有不低于10%的学时用于开设学科实践活动课程。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设的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在内容上可以某一学科内容为主,开设学科实践活动,也可综合多个学科内容,开设跨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同时在学时上可与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统筹使用。这样一来,本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保证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劳动与技术课教育。

  下一步,本市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在原有劳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动手实操的内容安排,培养中小学生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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