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游泳 安全摆第一
发布时间: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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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上周末,全市中小学生正式放暑假,由于天气炎热,游泳消夏成为不少学生的休闲首选。市教委日前提醒广大中小学生,不要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即使有父母陪伴,游泳也一定要注意安全。
2014年5月10日,南宁扬美一村3名15岁的初中生到邕江游泳,全部溺亡;6月22日,在黑龙江呼玛段、呼玛县呼玛河大桥处各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同一天共有6名初中生溺水身亡;7月7日下午,2个孩子在南宁市花卉公园水塘溺亡……这一连串事故敲响了夏季游泳的安全警钟,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从事故时间、地点来看,大多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在脱离父母监护或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夏季更是高发期。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学生一定要严守以下“四不”要求: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未开放的水域、湖面游玩;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譬如护城河畔、水库边,这些地方并非专门游泳场所,缺乏必要的防护、救护及设施,学生千万不能因贪图一时凉爽或好玩而随便涉水。
陈经纶中学游泳馆一位老师说,在有父母陪同的情况下,学生也要掌握基本的游泳安全要点:下水时避免太饿、太饱,饭后1小时后才能下水,以免抽筋;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水域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