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手机带进考场

发布时间:2014-06-2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凡)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进入考场时,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千万不要把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相关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按规定,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不准携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考生入场时,监考员会提醒考生,不要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往年,有考生将手机装在口袋里误带入考场。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考生最好出门时就不带手机,如果不慎带到考点或想考后与家人、朋友联系,入场前别忘将手机交给领队老师或监考老师保管。考生在考场内可用手表掌握答题时间,监考老师也会及时提醒考生掌握好答题速度。

  按照相关考务规定,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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