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发布时间:2014-05-14 期号:

  问:外埠就读回京报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如何评定?

  答:拥有北京市户籍、初中阶段在外埠就读需回京报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最终成绩的核定办法为: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现场体育考试,考生现场体育考试得分×4/3,为该考生的体育考试总分。

 

  问:什么是体育过程性考核成绩?

  答:过程性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学生学习态度的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体育课的出勤率;另一部分是平时体育课学业水平成绩,主要考核体育课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两部分的考核成绩相加除以2,即为学生该学期的考核成绩。

 

  问: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体育考试总成绩为40分,由现场体育考试30分(耐力、力量和技能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三个项目成绩之和)和过程性考核成绩10分两部分构成。

  现场考试和过程性考试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的处理。考试结束后,两者相加,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作为考生本年度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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