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发布时间:2013-11-25 期号:

  问:“名额分配”及特殊学生是如何录取的?有哪些录取原则?

答:往年,中考成绩公布后,各示范高中按“名额分配”考生的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已被确定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和特殊学生都要参加全市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时要将“名额分配”学校及招收特殊学生的学校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名额分配”学生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实验班等其他特殊招生。参加“名额分配”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作废,可从第二志愿开始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特殊学生为报考《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特殊说明栏中直升班、特色班、子弟班的学生和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等。录取时,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报送经测试合格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学生名单,经考试院中招办审批合格后以特殊学生身份被学校录取。

  (2014年中招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为准。)

  本栏主持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