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首现“正高级”教师 18人入围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13-11-2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去年12月,北京市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增设了“正高级”职称,相当于“教授”级别。市教委近日公示了首批18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单。

  据了解,此前北京实施的是1986年制定的中小学职称制度,中学和小学是两个独立职称序列。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去年底启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此项改革选定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进行试点。试点改革共涉及35149名中小学教师。

  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作为“教育管理”专业人才出现在名单中。刘长铭说,此前已经参加面试答辩,回答了考官们对学校管理提出的问题。虽然公示已经结束,但目前刘长铭尚未接到正式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获得“正高”职称后,会在工资待遇上有所提高。该负责人认为,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更大的意义在于给了老师们足够的职业上升空间。据介绍,试点范围是否会扩大目前尚未确定,在试点总结会后将有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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