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发布时间:2013-11-11 期号:

  问:报考公立普通高中择校专业的学生,如何填报志愿以及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根据《关于2011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京教监〔2011〕2号)精神,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三限”政策,将择校生纳入招生计划进行管理。择校生计划要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择校生志愿学校与其他志愿学校一样,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学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择校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学校普通班专业(通常为01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

  考生要根据《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中的有关内容选择择校专业的志愿学校。

  考生在选报择校志愿学校时可参考以下建议:

  (1)择校志愿学校只是所有志愿学校中的一部分。因此,考生要将择校志愿学校与其他志愿学校通盘考虑。

  (2)同一所学校的普通专业与择校专业是连续填报还是分开填报,考生要根据自己对所报学校的向往程度、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县招生计划、自己的学习情况等综合考虑后确定。

  考生在填报志愿学校时要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如被择校专业录取,学生要按规定交费报到,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专业或其他志愿学校。

  (3)择校专业的录取原则和方法与其他志愿学校相同。从去年实际录取结果看,部分学校择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仅比普通班专业最低录取分数低一两分。

  本栏主持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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