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校饮食 创建示范食堂 本市卫生监督机构将与辖区学校一对一
发布时间: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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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将与卫生部门共同建立对学校的饮食检查、指导、警示联动机制。卫生监督机构将与辖区学校建立一对一联系,邀请师生和学生家长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同时创建百所中小学示范食堂。
市教委委员叶茂林要求,学校要重视饮食安全,在卫生部门指导支持下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自查整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将学校食堂办成“放心食堂”,师生喝的水为“放心饮水”。改善中小学校食堂的基础条件,依法全面加强食堂管理,创建A级和示范食堂。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年龄、季节、地区特点,开展饮食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到校外不规范的小摊点进食或购买食品。区县教育部门联合卫生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学校饮食安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学校要高度重视清真餐,规范清真餐厅和清真灶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分售各项流程。如学校没有条件开设清真餐厅或清真灶,要在招生时向家长说明。
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管理,规范学校和经营者行为并将其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
学校对托管食堂要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加强动态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决不能以托代管。同时,要落实饮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信息上报制度。出现意外事故要最大限度减少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