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动作规范不要犯规

发布时间:2011-04-3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徐 凡)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2011年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成绩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中“篮球”和“实心球”项目,“最后一次考核”栏,仅限于考生在规定的正常考试均犯规且无成绩时,方可填写。

  记者从“登记表”上看到,表上注有考生的中考报名号、姓名、编组和编号等。限选项目和必选项目都需记录考生每次成绩、计算最终成绩、得分等,最后由考务长审核盖章。

  据市中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限选项目中实心球考核次数为3次,必选项目篮球考核次数为2次。实心球项目,每次学生掷球后,由内场丈量员检查起投是否犯规,外场丈量员认真观察、准确判定球的落地点,丈量员相互配合准确丈量成绩,唱报成绩。记录员要在考试前核对考生身份,考试结束准确记录考生成绩,并复唱成绩,按考试标准评定得分。最后由考务长对考生成绩进行审核和盖章。其中,“最后一次考核”栏,指考生在规定的正常考试犯规无成绩时,方可填写。如实心球项目投掷过程中双脚同时离地、球出手前有助跑动作等,犯规者当次成绩无效。三次均无成绩者,只能增加一次投掷机会,仍犯规者,考生该项目成绩为0分。篮球项目每名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若考生在测试过程中有犯规现象,该次考试成绩无效,两次考试均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增加一次机会。仰卧起坐项目犯规时,所做的仰卧起坐不计数,考生可继续考试。

  如果考生临时出现伤病等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体育测试,可以申请缓考,缓考时间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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