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放烟花 安全第一

发布时间:2010-02-10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彭 丹)  除夕还没到,北京烟花销售点已摆满各种烟花爆竹,放假的中学生成了这些摊点的“常客”。相关老师建议,学生假期放烟花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每年过年,总有不少中学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烧伤、炸伤,不仅破坏了欢乐温馨的节日气氛,还受到了伤痛的折磨。去年正月初一,中学生小俊独自燃放一种形状短粗、威力巨大的爆竹,外号“雷管”。小俊把“雷管”拿在左手上,刚点燃就炸了,烟雾和火光冲击到脸部和手上。被送往医院后,小俊脸部和左手被烧伤,左手骨被震裂。
  6岁的李志(化名)家住农村,去年过年时他与同伴到村口小店买了一种叫“冲天猴”的爆竹玩,邻居家孩子点燃了爆竹,却没料到飞弹直冲李志右眼,随即发出“轰”的一声响,李志捂住眼睛大哭,同伴见状赶紧跑了。经医院检查,李志右眼球破裂。
  这样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北京六十六中老师彭德宇表示,中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千万要注意安全。购买时要选择正规的销售网点。那些无证摊点销售的烟花爆竹,由于缺乏严格管理,质量没保证,危险性较大。中学生年纪较小,不要购买、燃放“二踢脚”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中学生要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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