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家庭贫困中职生可免学费

发布时间:2010-09-2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本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这是财政部、教育部等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的。
  据介绍,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享受免学费待遇,但是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该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10%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中央财政按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地合理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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