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技工院校在校生将达500万

发布时间:2010-09-0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到“十二五”末,全国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将达到500万人。其中,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在校生规模达到200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800万人次。
  人社部要求,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同时,全国建设5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200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500所示范性普通技工学校和100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高技能人才培养学制将进一步规范。据介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直接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高级技工的学制教育期限为3年,培养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为4年。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收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培养高级技工的学制教育期限为2年,培养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为3年。学生学习期满且毕业成绩合格者,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技工院校还将实行灵活的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生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提前毕业。企业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可取得相应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在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上,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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