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访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2-01-12 期号: 1605期

北京考试报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近日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价指南》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评价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负责人:《评价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主要是4个方面。

  一是体现先进性。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

  二是体现针对性。聚焦落实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切实提高全面育人水平,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三是体现发展性。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注重考查学校努力办学和改进提升的程度,着力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四是体现操作性。对评价的重点内容、关键指标和具体考查要点,以及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结果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给各地具体操作留出空间,确保有效实施。

  

  记者:《评价指南》重点评价内容是什么?

  负责人: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共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一是办学方向。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和坚持德育为先等2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正确办学理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

  二是课程教学。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组织管理,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教师发展。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工作,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领导力,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学校管理。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充分激发办学活力,落实招生办学规范要求,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形成办学特色。

  五是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全面发展情况,引导学校注重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扭转重知识、轻素质的倾向,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记者:《评价指南》对引导和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有何积极意义?

  负责人:高中阶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评价指南》把推动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和招生管理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这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发挥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理念的引领作用。《评价指南》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并把“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作为重要考查要点,这有利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是发挥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的带动作用。《评价指南》把“将办学理念和特色发展目标融入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办出学校特色”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并特别强调“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这有利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能够理性选择适合自身成长发展的高中学校,从而缓解义务教育学生升学压力,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三是发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挥棒”导向作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评价指南》把“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就是要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并向薄弱学校倾斜,这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记者:《评价指南》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哪些要求?

  负责人:《评价指南》提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的同时,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科学判断学校为提高办学质量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坚决克服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倾向,充分调动每所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二是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切实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校的做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三是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在构建多方参与、统筹优化、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的同时,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促进学校及时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是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学校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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