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万初三生明起参加初中学考
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发布时间:2021-06-23 期号: 1566期

北京考试报记者  安京京

 

  8.5万初三生明起将走进全市198个考点,参加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此次考试初三年级开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历史、道德与法治、物理和化学7科。各区将对所有考生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所有考生

  都要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考前,各区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往届生、外省返京考生由报名单位负责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异常或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前各区教委和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包括考前14天健康状况监测是否正常,考生是否处于“居家观察”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集中医学观察”阶段等,经筛查无异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初中学考各流程的涉考工作人员要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天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区教委,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每个考区

  设置1至3个备用考点

  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每个考区要根据本区考生人数设置1至3个备用考点,用于提前安排考前健康状态筛查异常考生考试。其中,处于“集中医学观察”阶段考生要由专用车辆隔离转运。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按每10个普通考场设置1个备用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用于安排考试当天入场时健康检测异常或考试过程中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座位间距不小于2米。

  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京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行隔离和健康监测,即完成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和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无异常者,方可正常参加考试。上述隔离考生未完成7天健康监测的,要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身体状况异常或健康筛查异常的考生,要经各区教委和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研判评估,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如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以下两种情况将安排考生在备用考点参加考试:考前健康筛查处于“居家观察”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阶段的考生以及考前健康筛查处于“集中医学观察”阶段的考生。

  每个考点

  设置1名防疫副主考

  每个考点会增加1名副主考,专职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增加1至2名疫情防控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直接处置疫情相关工作,如引导考试当天身体状况异常考生在考点内的行动等。考点内考务工作人员要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处置流程。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会同相关部门维护考点周边秩序,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并防止考点外送考家长等候聚集情况发生。考点入口要设置体温检测通道,配置自动体温检测仪或手持式体温枪,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在考点入口处设置隔离等候区(凉棚或凉爽的复检室),考生或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考点内人员行进或停止间距要保持在1米以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点内要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每个考场备有免洗手消毒液,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时,要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双手。考前,考点要在各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上午及下午考试前,要对考场和考务室及其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每场考试开始前要确保考场、考务室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

  考试期间,考场和考务室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以保持自然通风为主,也可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气温较高时,可合理使用空调降温,使用前要按空调设备相关消毒规范做好预防性消毒。

  考生或工作人员如果未戴口罩,在考点入口处,会有专人提醒佩戴。如未携带,会发给一次性医用口罩。如考生体温高于37.3℃,要将其安排到隔离等候区短暂休息,并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复测体温正常,允许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复测体温仍不合格的,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会同主考及时进行研判,现场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要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者,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会同主考及时进行研判,现场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对具备条件的考生,应安排在本考点备用考场考试。如不具备可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转运就医。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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