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家长别一次性缴纳  超3个月培训费用

发布时间:2021-03-29 期号: 1541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但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家长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不要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广大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如果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要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要求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要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家长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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