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试点启动  学术不端行为撤销已授学位

发布时间:2021-01-13 期号: 1526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实习记者 苗 露)  教育部日前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启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工作,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对涉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设计)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抽检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介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使用:一是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三是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四是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高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五是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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