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不得”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

发布时间:2020-12-2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实习记者 苗 露)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10不得要求,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改进科研评价方式,强化科研育人功能,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有利于潜心研究和创新创造的评价制度。

《意见》提出10不得的底线要求,即:不得简单以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判断论文质量,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

各地各高校要针对10不得组织唯论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学风教育和警示活动。教育部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经验做法,同时对落实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责令整改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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