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将纳入学业评价范畴 中小学原则上不少于32课时

发布时间:2020-11-0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中小学各学段安排原则上不少于32课时。

指导纲要明确了国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等12个领域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4个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围绕各领域安全的重要性、基本内涵、面临的威胁与挑战、维护的途径与方法等方面提出学习要求。附录中的国家安全教育知识要点在正文基础上,拓展出一级、二级知识点,提出起点学段和学科覆盖建议,对每个领域安全主要学习内容进行具体细化,帮助各学段各学科准确把握、系统融入。

指导纲要明确要求,强调多种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通过高校开设公共基础课,中小学学科课程有机融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体验和感悟,加强校园文化宣传,使学生应知尽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支持等开展教育活动。

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及相关专业课,要结合本学科本专业特点,明确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各学科专业教师要强化国家安全意识,通过延伸、拓展学科知识,引导学生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国家安全问题,着力强化学生国家安全意识,丰富国家安全知识;要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基础知识,结合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在课程中有机融入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避免简单添加、生硬联系,注重教学实效。

依据国家安全教育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明确评价要求和要点,突出素养导向,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小学阶段侧重考察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中学阶段相关学科要把国家安全教育有关内容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兼顾活动参与情况的考察;大学阶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试,兼顾过程性考核。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国家安全专题教育、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态度、行为表现和学习成果,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大中小学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高等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学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安排原则上不少于32课时,要统筹落实到课程标准和教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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