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存钱存物并非新鲜事儿,如今学习也能存“银行”了。北京市教委日前正式批复,在北京开放大学设立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未来,各区开放大学分校也要设立学分银行分中心;各中、高等职业院校和独立设置成人院校要加盟为学分银行成员单位。
所谓学分银行,是模拟和借鉴银行的机理、功能和特点,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实现学习者各类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转换的学习激励制度和教育管理制度。学分银行主要服务于在京各机构单位和全体市民,开展学校之间、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与实践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与转换,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和融通,搭建北京终身教育平台,服务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分银行承担机构账户和个人学习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其中,与机构用户共同制订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实施有关学习成果的转换,为个人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积累、转换以及终身学习档案的建立、学习信息记录和学习信誉查询、学习成果的证明提供相关服务。学分银行建立学习成果信息库,个人学习成果经分中心或成员单位初审,市中心复审后存入学分银行。
对应不同的储蓄品种,学分银行建立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非正式学习等各类学习成果的存储、认定与转换制度。学习者获得的各类学习成果可以在学分银行存储、累积,并按照一定标准认定与转换,作为获得学分、免修课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据。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学分银行管理分中心按照北京市行政区域设置,原则上依托开放大学分校设立,负责区域内学分银行的咨询与宣传,负责学习者在学分银行的开户与建档,办理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转换业务并负责初审。分中心根据业务需求,可下设业务受理点。学分银行联盟成员单位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院校、行业企业和有关单位组成,负责成员单位之间学习资源共建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负责成员单位学习者在学分银行的开户与建档,办理学习成果存储、认定与转换业务并负责初审。
《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分银行建设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分期推进”的原则,首先在本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开展试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学分银行建设的要求逐步推进。学分银行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项经费,按照原经费渠道分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