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适应性培训补贴申报
发布时间: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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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新招用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工作的通知》,计划于12月2日启动企业新招用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申报工作。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培训的补贴范围是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北京地区各类企业。企业新招用技能类岗位职工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以技能提升为主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新招用的人员要在本企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并仍在本企业工作。
培训补贴标准全市统一,培训不低于40课时的企业,本市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企业新招用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不得与其他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同时享受。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12个月内,新招用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
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就业岗位技能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自行开展培训,也可委托各类院校、具备相应办学许可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委托培训的要签订培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