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信息技术培训5年不少于50学时
发布时间:2019-04-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到2022年,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人5年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
意见提出,开展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由校领导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组建由校长领衔、学校相关管理人员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采取国家示范培训先行、各地普及推进的方式,推动面向所有学校的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专项培训;围绕学校信息化教学创新推动教师研训,采取校本研修、区域教研、教师选学等多种方式,将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整校推进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依据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组建“骨干引领、学科联动、团队互助、整体提升”的研修共同体,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开展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
意见要求,实施创新培训平台“三区三州”对口帮扶项目。教育部遴选建设一批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培训平台,对口帮扶“三区三州”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采用与中小学校“牵手”合作的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创新培训模式,结合不同学科领域、不同能力起点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需求制订培训规划,分类开展帮扶,支持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打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示范校,推动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推进中西部地区“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根据省域内深度贫困地区、老少边穷岛等地区乡村学校实际需求,多层次、多学科、多方式开展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教师培训改革,加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精准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