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照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18-11-2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
  各地要完善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消防部门要全面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办学许可审批进度,特别是重点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符合标准的可以采用文件批复同意或颁发办学许可证等方式尽快进行办学许可,不符合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较大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并加快整改进度。
  通知强调,要组建备案审核专家团队,科学制定审核、研判办法,做好学科类培训是否超前超标教学的认定工作,完成各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等备案审核工作。要通过全国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管理,并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信息,受理群众投诉,接受各界监督。要强化在线培训监管,按照线下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同步规范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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