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时评 守住白纸黑字的诺言

发布时间:2018-11-26 期号:
  在本报今天刊登的自考违规名单中,260人次有考试违规行为。其中,41人次考试违纪,违纪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19人次作弊,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各科成绩。自考试卷答题卡上有个必填区域,考生要逐字逐句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白纸黑字写下的承诺应该始终坚守。
  违纪行为,破坏考风考纪,浪费辛苦努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些考生不是故意违纪,而是对自学考试规则不熟悉,说明考生对考试还不够重视。参加考试的前一天,再细细阅读考场规则是每位自考生都该养成的备考习惯。如果因为对考场规则不熟悉,发生了无意违规,除了破坏考风考纪,也是对自己辛苦复习精力的浪费。违纪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几个月努力化为乌有。
  作弊行为,损毁个人尊严,践踏诚信底线。存在这种行为的人用行动表明了自己是没有原则、没有底线、没有诚信的正身。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有许多硬性的规矩需要遵守,不可逾越。以正直的秉性,诚信参加考试就是其中之一。抱有侥幸心理,拿人品当筹码换取一时一事利益的人,越来越难以在讲求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中占得一席之地。
  替考行为,损害社会公正,难逃法律制裁。2016年北京自考曾有李某持王某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替考的情况发生。监考老师报警后,李某被传唤审查。这起替考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王某和李某犯代替考试罪,对两人均单处罚金2万元。考试原本是在公平的前提下检验学习成果,并对学习者给予公正认可。替考不仅出卖了替考者与被替考者的良心,还会使广大无辜考生蒙受损失。替考行为难逃法律制裁,对相关考生来说更是一辈子的良心谴责与道德污点。
  自考生参加考试,要践行自己许下的承诺,守住白纸黑字的诺言,对真实的学业成绩负责,别做言而无信、出尔反尔的人。
(孙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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