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8-11-2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3年内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不低于公务员。
  《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均就教师工资水平做出规定,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教育部深入调研分析各地保障情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政策,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全面督查各地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多数地方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定期调标、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
  对没有落实到位的省份,教育部将定期开展督查,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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