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领域竞赛不得作中小学招生依据

发布时间:2018-03-2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指出,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的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批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坚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未经教育部批准,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不得冠以“全国”字样。

  经批准组织实施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不得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坚决克服逐利倾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承认违规开展的此类活动的成绩或结果。广大中小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违规举办的活动。严禁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类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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