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主动对接国家需求,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宏观调控,完善中央、地方两级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增强招生计划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发挥政策引导和调控作用,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改进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动态调整区域间、培养单位间和学科专业间的招生结构,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稳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高校专业培养的关联性。高校要主动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协同性。
意见指出,建立动态适应机制,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建设一流专业。坚持把专业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把专业建设作为立校之本;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国家调控、省级统筹、高校自律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构建高等学校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和毕业生就业监测反馈系统,建立健全专业的预警、调整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动态调整高校间招生规模。
意见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健全就业反馈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实践育人机制,推动高校建立灵活的学习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强化精准就业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