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出台 教师全员培训五年一周期

发布时间:2018-01-0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学科教学)》,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表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
  《指导标准》采用相同体例,分为培训目标、能力诊断、课程内容、实施要求等四个主要模块。培训目标是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是教师工作能力的理想状态,给教师发展“建模子”;能力诊断用于确定当前教师工作能力的实际状态,通过“能力表现级差”表判断差距,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带教师个体“照镜子”;课程内容着眼于缩短差距,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能力素质,给教师提升“开方子”;实施要求重在为缩短差距提供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动各地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性,为教师培训“找路子”。
  《指导标准》主要特色有三方面:一是建立分学科的教学能力标准体系。《指导标准》的框架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相对应,实质是将学生的课程目标转换为教师的教学能力标准。根据课程的教学任务,结合教师日常工作内容和活动划分设计“核心能力项”,使培训和工作紧密结合,充分体现实践性;按照核心能力项的具体表现,确定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指标体系,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任务目标。二是研发教师自我诊断的“能力表现级差表”。教师培训需求的实质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源于教师对自身的教学能力现状与理想培训目标的“差距”认知。《指导标准》基于学科教学实际情况,研发新工具,为教师提供做同一工作时不同行为表现的典型差别,帮助教师自我诊断,从而较为直观地衡量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的现有水平,自觉感知自身能力与培训目标的“差距”,激发其主动参与培训的内在需求。三是设置“按需施训”的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借鉴“国培计划”的实施经验,在教师培训课程中推行主题式研修,为培训提供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研修主题,构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架构,根据教学能力水平不同层次的不同需要,提供课程专题和内容要点的参考建议,真正实现以诊断为基础设置课程、实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指导标准》采取分批研制、逐步健全、形成体系的思路,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师德修养、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学科教学等15个领域18项标准,学前教育阶段教师的幼儿研究与支持、幼儿保育与教育等4个领域4项标准,分学科、分领域构建完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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