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
发布时间: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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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这是记者从教育部日前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通知中了解到的。
《办法》规定,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三级监测认证定位为:第一级为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依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师范类专业办学监测机制,对各地各校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状况实施动态监测,为学校出具年度监测诊断报告,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为社会提供质量信息服务。第二级为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引领,推动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第三级为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建立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运行有效的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以赶超教师教育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以评促强,追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提升教师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办法》明确,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际,分类制定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认证标准,作为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依据。认证结果为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