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教委获悉,本市新一批特级教师评选启动。首次要求学校推荐考核时要“征求被推荐教师所教学生及家长意见”。
今年拟评选的特级教师220名左右,其中农村专项20名左右,2016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即可申请。农村专项用于乡村和镇区中小学教师。
今年在区级遴选和专家评审环节增加了更细致和严格的要求。各区教委要成立特级教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按学科类别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参评教师的师德和教育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议,做出评议意见。
2015版评选办法中,教研员参评特级教师,要求其指导的教师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评比一等奖,指导的教师论文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曾独立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加过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编写。而今年的评选条件调整为近五年内主持并承担完成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项目)或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将优先考虑:具有从城区学校、优质资源校到农村学校、一般学校全职交流任教一年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到京外地区参加支教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国家级、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坚持在农村学校、特教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含)以上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20年(含)以上的教师以及积极参与市级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且表现突出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