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生报考户籍学籍选一
发布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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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今年,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的中考生,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中自选其一报考。考生要在5月19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回户籍区报考考生要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建立电子档案,参加体检、初中毕业考试和体育考试,然后回户籍区参加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回户籍区报考的在校考生要在原学校上课至中考。户籍区中招办负责向考生讲解填报统招志愿和文化课考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重发考生报名号和准考证,安排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发放考生中考成绩。
回户籍报考考生要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带上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24日8时30分至12时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缴纳报考费。如考生未按时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确认手续,则视为回户籍报考无效。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建议,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的考生报考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全面慎重选择。对考生而言,一旦选择了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就意味着将作为该区考生参加考试、录取。例如,考生学籍在海淀区,户籍在丰台区,如果选择回户籍报考,那么只能报考在丰台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学校,不能报考只在海淀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学校。此外,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批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