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毕业生就业,国务院印发通知 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发布时间: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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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意见》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他们更好参与到就业创业活动中,敢于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时间,优化录用(聘用)流程。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促进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创业,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鼓励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