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校扩大农村和贫困区招生

发布时间:2017-04-1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6.3万名,地方专项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要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要适当降分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各省(区、市)要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生源不足时要采取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努力完成招生任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要完善招生办法,加大录取优惠,提高考生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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