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校园足球人才输送渠道
发布时间: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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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允许足球特长生录取时合理流动,建立和完善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
着力扩大校园足球覆盖面,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试点县(区)校园足球特色校要占当地学校总数60%以上;开展特色教学,所属辖区的足球特色学校每周至少安排一节足球课。
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
在国家考试招生入学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探索中小学招生相互衔接的招生模式,形成相应的招生及足球运动员合理流动政策,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畅通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上一级学校、各类优秀运动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建立和完善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鼓励高中毕业的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报考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