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68名中小学教师首次获评“教授”

发布时间:2017-02-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布2016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68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

  市人社局专技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本市的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中小学教师没有正高级职称。本市2016年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改革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中小学教师也能当上“教授”。

  经过所在区推荐,全市评审,人社部、教育部批准,并经公示等工作程序,最终68名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他们来自北京市所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校外教育机构等,分布在中学、小学、学前、职教、特教各学段的17个主要学科,大多数长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学段、学科代表性强。

  这68名教师综合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他们学历层次优于本市普教系统整体水平,绝大多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0%;平均年龄53岁,平均教龄32年,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书育人业绩突出,为业内公认,是本市优秀教师代表;均获得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代表了北京市师资的最高水平,在引领学科发展、促进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

  本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每年组织一次。2016年全市有5000余名教师取得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4000余名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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