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考时评

发布时间:2016-12-26 期号:

 

让诚信光辉驱散作弊阴霾

  长霾终于消散,研考如期来临。大气中的雾霾飘在空中,尚可用口罩去防护;倘若考生心头被“作弊”的雾霾笼罩,就会病入膏肓。

  历年研考都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保驾护航。自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行为均会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这又为研考多穿了一件“法律外衣”,多加了一层公正、平安的保障。

  然而,驱散考生心中的雾霾,也要“等法律来”吗?答案是否定的。

  对作弊采取法律惩治,并不是国家考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唯有考生从心底唤醒诚信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驱散考试作弊的“心霾”。

  诚信应考,是对知识的尊重。研考作为一种选拔性考试,自然有“入围”和“落榜”之分。考生要平常心对待,不能被侥幸和投机取巧迷了心窍,找“弯路”去追求自己本不需要的东西。对于研究生以后的科研学习来说,诚信是第一位的。学术行为不端的考生,即使踏入研究生门槛,最后也会因为不诚信的“惯性”而被逐出校园。

  诚信应考,是道德品格的体现。对待考试的态度和行为,能直接关系到做人问题。大学生是当代中国的继承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想当一个合格的接班人,就要先从杜绝考试作弊做起,自觉恪守诚信,用自己的点滴行为去维护诚信的光泽。走出学校,考验考生的不再只是一张试卷,而是关于人格、道德的综合评判。带着不良积习面对以后的人生之路,只会处处碰壁。

  “分数诚可贵,人格价更高。”诚信,赋予了考试更多的意义。考生要以诚信的态度对待这次研考,以及人生的每一场考试。对于考试,虽然有了法律的保障,但我们更加渴望的仍然是诚信的考风。让诚信的光辉驱散作弊的阴霾。

(刘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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