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公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指出,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招生。
《管理办法》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对于统一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政策,转变管理方式,明确责任和管理程序,加强信息服务与过程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各高校对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梳理、调整和规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要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并可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但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行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平台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制订专业检查和评估办法,加强对高校专业建设的监督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该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对存在人才培养定位不适应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考试)管理严重不规范、教育质量低下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视情节责令有关高校对相应专业进行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前,该专业暂停招生,且高校不得设置新专业;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高校主管部门停止该专业招生。
教育部还公布30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其中本科13个,专科17个。